相关部门:
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规划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引领作用,现组织“十四五”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专项规划完善要求
(一)做好与学校总体规划的衔接
根据《晋中学院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修改版),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提出有效发展举措,确保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与学校总体规划衔接。
(二)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与协同部门再研究、再谋划,在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专项规划有效支撑、落实、保障学校总体规划的实现。
二、报送要求
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专项规划,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12月20日16:00前报发展规划部(文韬苑①B201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98558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xyfg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晋中学院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发展规划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