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校考试工作组织与管理的质量,进一步落实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校内考试检查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2013-2014第二学期考试工作。
二、评估组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教学学院考试工作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 |
学院 |
检查组负责人 |
备注 |
7月9日 |
音乐学院 |
原慧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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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
美术学院 |
原慧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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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体育学院 |
原慧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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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化学化工学院 |
秦振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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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
秦振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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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秦振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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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
数学学院 |
王慧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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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
外国语学院 |
王慧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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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机械学院 |
王慧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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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专家组构成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5个专家组,每组5名专家。具体构成为:每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聘用4名专家;各教学学院推荐1名本学院教学指导小组成员作为专家组成员。
(二)查阅课堂教学相关资料专家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在听课专家组中聘任8-9名专家。
五、评估程序
1.评估前各教学学院进行抽签,确定评估顺序。
2.专家根据抽签顺序深入各教学学院进行评估。
3.专家组根据学校的考试工作检查与评估指标,通过查阅考试工作相关资料,调阅试卷等形式进行评估。
4.评估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专家组对评估工作形成书面结论(含整改意见)反馈各教学学院。
5.各教学学院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将《整改报告》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