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新建本科院校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5〕37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15年9月1日-9月25日
二、填报说明:
(一)各部门填报表格任务分解和账号与去年填报一致(详见附件1和2)。
(二)数据填报时,打开表格需先点击左上角的“新建”,选择统计时间为“2015-09-30”,然后再填报数据,填报完整后选择“校验”,校验无误后选择“年度保存”。
(三)今年的《数据填报指南》与去年一样,请参考去年发的纸质版或通过下载指南电子版(附件4)查看。此次采集数据的范围是2015年度数据。其中,时点为2015年9月30日;学年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自然年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凡涉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高基表”“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都需填报的表,三项表数据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五)9月25日前除了将网上数据年度保存后,各部门还需将以下两个纸质版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行政楼B205):
1、填报的表格数据(通过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
2、《晋中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附件3下载)
各责任部门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数据要完整准确,上报要按时完成。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